
中国消费者报长春讯(记者李洪涛)4月12日,吉林省市场监管厅向全省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发出《关于优化预包装食品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标签标识的倡议》。为方便消费者清晰辨识预包装食品(含食品添加剂)标签标识,在预包装食品最小销售包装的主要展示版面显著标注预包装食品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最小销售包装有多层的,其位置应当清晰明显、改进喷码、或在外包装上分别标注每个单件预包装食品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到期日。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以所分装预包装食品的保质期标注保质期到期日。在其最外层包装上标注预包装食品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确保生产日期、
以白底黑字等背景颜色与日期颜色对比明显的形式清晰标注生产日期和保质期。
吉林省市场监管厅要求食品生产企业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月、高度与宽度之比不大于3:1的文字、按照年、优化预包装食品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标注,同一预包装内有多个单件预包装食品的,